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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十一期间物流压力大,工作人员难免会有疏忽之处,出意外的概率也会提升。11月11日,广州一快递点突发火灾,店铺燃烧面积约4平方米,主要燃烧物是快递包裹。11月12日,一辆北京开往湖南的百世快递公司物流车在河南安阳起火,车厢内13吨快递全部被烧毁。自己晚上辛苦抢购的商品瞬间化为乌有,消费者得多揪心。那么,如果快递公司在运送过程中,把快递搞丢了,或者快递因为意外被烧毁了,消费者该怎么办呢?
POPPUR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,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其实有相关的规定:在快递服务过程中,快件(邮件)发生延误、丢失、损毁和内件不符的,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,依法予以赔偿。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,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(邮件),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。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(邮件),按照《邮政法》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。通常,对于贵重物品,快递在寄件的时候就明文建议进行保价,如果没有保价,通常就是论斤赔或者按照运费的数倍进行赔偿,也可以和快递公司具体协商。
另外,《合同法》也规定,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、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,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、灭失是因不可抗力、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、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,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